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读经计划
圣经版本
日 321 日 322日 323

罗马书 章 4

1
<以亞伯拉罕為例> 如此說來,我們的祖宗亞伯拉罕憑著肉體得了什麼呢?
2
倘若亞伯拉罕是因行為稱義,就有可誇的;只是在 神面前並無可誇。
3
經上說什麼呢?說:「亞伯拉罕信 神,這就算為他的義。」
4
做工的得工價,不算恩典,乃是該得的;
5
惟有不做工的,只信稱罪人為義的 神,他的信就算為義。
6
正如大衛稱那在行為以外蒙 神算為義的人是有福的。
7
他說:得赦免其過、遮蓋其罪的,這人是有福的。
8
主不算為有罪的,這人是有福的。
9
如此看來,這福是單加給那受割禮的人嗎?不也是加給那未受割禮的人嗎?因我們所說,亞伯拉罕的信,就算為他的義,
10
是怎麼算的呢?是在他受割禮的時候呢?是在他未受割禮的時候呢?不是在受割禮的時候,乃是在未受割禮的時候。
11
並且他受了割禮的記號,作他未受割禮的時候因信稱義的印證,叫他作一切未受割禮而信之人的父,使他們也算為義;
12
又作受割禮之人的父,就是那些不但受割禮,並且按我們的祖宗亞伯拉罕未受割禮而信之蹤跡去行的人。
13
<應許因信而實現> 因為 神應許亞伯拉罕和他後裔,必得承受世界,不是因律法,乃是因信而得的義。
14
若是屬乎律法的人才得為後嗣,信就歸於虛空,應許也就廢棄了。
15
因為律法是惹動忿怒的{或譯:叫人受刑的};哪裡沒有律法,那裡就沒有過犯。
16
所以人得為後嗣是本乎信,因此就屬乎恩,叫應許定然歸給一切後裔;不但歸給那屬乎律法的,也歸給那效法亞伯拉罕之信的。
17
亞伯拉罕所信的,是那叫死人復活、使無變為有的 神,他在主面前作我們世人的父。如經上所記:「我已經立你作多國的父。」
18
他在無可指望的時候,因信仍有指望,就得以作多國的父,正如先前所說:「你的後裔將要如此。」
19
他將近百歲的時候,雖然想到自己的身體如同已死,撒拉的生育已經斷絕,他的信心還是不軟弱;
20
並且仰望 神的應許,總沒有因不信心裡起疑惑,反倒因信心裡得堅固,將榮耀歸給 神,
21
且滿心相信 神所應許的必能做成。
22
所以,這就算為他的義。
23
「算為他義」的這句話不是單為他寫的,
24
也是為我們將來得算為義之人寫的,就是我們這信 神使我們的主耶穌從死裡復活的人。
25
耶穌被交給人,是為我們的過犯;復活,是為叫我們稱義{或譯:耶穌是為我們的過犯交付了,是為我們稱義復活了}。

罗马书 章 5

1
<因信稱義的福> 我們既因信稱義,就藉著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得與 神相和。
2
我們又藉著他,因信得進入現在所站的這恩典中,並且歡歡喜喜盼望 神的榮耀。
3
不但如此,就是在患難中也是歡歡喜喜的;因為知道患難生忍耐,
4
忍耐生老練,老練生盼望;
5
盼望不至於羞恥,因為所賜給我們的聖靈將 神的愛澆灌在我們心裡。
6
因我們還軟弱的時候,基督就按所定的日期為罪人死。
7
為義人死,是少有的;為仁人死,或者有敢做的。
8
惟有基督在我們還作罪人的時候為我們死, 神的愛就在此向我們顯明了。
9
現在我們既靠著他的血稱義,就更要藉著他免去 神的忿怒。
10
因為我們作仇敵的時候,且藉著 神兒子的死,得與 神和好;既已和好,就更要因他的生得救了。
11
不但如此,我們既藉著我主耶穌基督得與 神和好,也就藉著他以 神為樂。
12
<亞當和基督> 這就如罪是從一人入了世界,死又是從罪來的;於是死就臨到眾人,因為眾人都犯了罪。
13
沒有律法之先,罪已經在世上;但沒有律法,罪也不算罪。
14
然而從亞當到摩西,死就作了王,連那些不與亞當犯一樣罪過的,也在他的權下。亞當乃是那以後要來之人的預像。
15
只是過犯不如恩賜,若因一人的過犯,眾人都死了,何況 神的恩典,與那因耶穌基督一人恩典中的賞賜,豈不更加倍地臨到眾人嗎?
16
因一人犯罪就定罪,也不如恩賜,原來審判是由一人而定罪,恩賜乃是由許多過犯而稱義。
17
若因一人的過犯,死就因這一人作了王,何況那些受洪恩又蒙所賜之義的,豈不更要因耶穌基督一人在生命中作王嗎?
18
如此說來,因一次的過犯,眾人都被定罪;照樣,因一次的義行,眾人也就被稱義得生命了。
19
因一人的悖逆,眾人成為罪人;照樣,因一人的順從,眾人也成為義了。
20
律法本是外添的,叫過犯顯多;只是罪在哪裡顯多,恩典就更顯多了。
21
就如罪作王叫人死;照樣,恩典也藉著義作王,叫人因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得永生。

罗马书 章 6

1
<在罪上死,在基督裡活> 這樣,怎麼說呢?我們可以仍在罪中、叫恩典顯多嗎?
2
斷乎不可!我們在罪上死了的人豈可仍在罪中活著呢?
3
豈不知我們這受洗歸入基督耶穌的人是受洗歸入他的死嗎?
4
所以,我們藉著洗禮歸入死,和他一同埋葬,原是叫我們一舉一動有新生的樣式,像基督藉著父的榮耀從死裡復活一樣。
5
我們若在他死的形狀上與他聯合,也要在他復活的形狀上與他聯合;
6
因為知道我們的舊人和他同釘十字架,使罪身滅絕,叫我們不再作罪的奴僕;
7
因為已死的人是脫離了罪。
8
我們若是與基督同死,就信必與他同活。
9
因為知道基督既從死裡復活,就不再死,死也不再作他的主了。
10
他死是向罪死了,只有一次;他活是向 神活著。
11
這樣,你們向罪也當看自己是死的;向 神在基督耶穌裡,卻當看自己是活的。
12
所以,不要容罪在你們必死的身上作王,使你們順從身子的私慾。
13
也不要將你們的肢體獻給罪作不義的器具;倒要像從死裡復活的人,將自己獻給 神,並將肢體作義的器具獻給 神。
14
罪必不能作你們的主;因你們不在律法之下,乃在恩典之下。
15
<義的奴僕> 這卻怎麼樣呢?我們在恩典之下,不在律法之下,就可以犯罪嗎?斷乎不可!
16
豈不曉得你們獻上自己作奴僕,順從誰,就作誰的奴僕嗎?或作罪的奴僕,以至於死;或作順命的奴僕,以致成義。
17
感謝 神!因為你們從前雖然作罪的奴僕,現今卻從心裡順服了所傳給你們道理的模範。
18
你們既從罪裡得了釋放,就作了義的奴僕。
19
我因你們肉體的軟弱,就照人的常話對你們說。你們從前怎樣將肢體獻給不潔不法作奴僕,以至於不法;現今也要照樣將肢體獻給義作奴僕,以至於成聖。
20
因為你們作罪之奴僕的時候,就不被義約束了。
21
你們現今所看為羞恥的事,當日有什麼果子呢?那些事的結局就是死。
22
但現今,你們既從罪裡得了釋放,作了 神的奴僕,就有成聖的果子,那結局就是永生。
23
因為罪的工價乃是死;惟有 神的恩賜,在我們的主基督耶穌裡,乃是永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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