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
<以婚姻關係為例>
弟兄們,我現在對明白律法的人說,你們豈不曉得律法管人是在活著的時候嗎?
2
就如女人有了丈夫,丈夫還活著,就被律法約束;丈夫若死了,就脫離了丈夫的律法。
3
所以丈夫活著,她若歸於別人,便叫淫婦;丈夫若死了,她就脫離了丈夫的律法,雖然歸於別人,也不是淫婦。
4
我的弟兄們,這樣說來,你們藉著基督的身體,在律法上也是死了,叫你們歸於別人,就是歸於那從死裡復活的,叫我們結果子給 神。
5
因為我們屬肉體的時候,那因律法而生的惡慾就在我們肢體中發動,以致結成死亡的果子。
6
但我們既然在捆我們的律法上死了,現今就脫離了律法,叫我們服事主,要按著心靈{心靈:或譯聖靈}的新樣,不按著儀文的舊樣。
7
<內在的罪>
這樣,我們可說什麼呢?律法是罪嗎?斷乎不是!只是非因律法,我就不知何為罪。非律法說「不可起貪心」,我就不知何為貪心。
8
然而,罪趁著機會,就藉著誡命叫諸般的貪心在我裡頭發動;因為沒有律法,罪是死的。
9
我以前沒有律法是活著的;但是誡命來到,罪又活了,我就死了。
11
因為罪趁著機會,就藉著誡命引誘我,並且殺了我。
12
這樣看來,律法是聖潔的,誡命也是聖潔、公義、良善的。
13
既然如此,那良善的是叫我死嗎?斷乎不是!叫我死的乃是罪。但罪藉著那良善的叫我死,就顯出真是罪,叫罪因著誡命更顯出是惡極了。
14
我們原曉得律法是屬乎靈的,但我是屬乎肉體的,是已經賣給罪了。
15
因為我所做的,我自己不明白;我所願意的,我並不做;我所恨惡的,我倒去做。
16
若我所做的,是我所不願意的,我就應承律法是善的。
17
既是這樣,就不是我做的,乃是住在我裡頭的罪做的。
18
我也知道,在我裡頭,就是我肉體之中,沒有良善。因為,立志為善由得我,只是行出來由不得我。
19
故此,我所願意的善,我反不做;我所不願意的惡,我倒去做。
20
若我去做所不願意做的,就不是我做的,乃是住在我裡頭的罪做的。
21
我覺得有個律,就是我願意為善的時候,便有惡與我同在。
22
因為按著我裡面的意思{原文是人},我是喜歡 神的律;
23
但我覺得肢體中另有個律和我心中的律交戰,把我擄去,叫我附從那肢體中犯罪的律。
25
感謝 神,靠著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就能脫離了。這樣看來,我以內心順服 神的律,我肉體卻順服罪的律了。
1
<在聖靈裡的生活>
如今,那些在基督耶穌裡的就不定罪了。
2
因為賜生命聖靈的律,在基督耶穌裡釋放了我,使我脫離罪和死的律了。
3
律法既因肉體軟弱,有所不能行的, 神就差遣自己的兒子,成為罪身的形狀,作了贖罪祭,在肉體中定了罪案,
4
使律法的義成就在我們這不隨從肉體、只隨從聖靈的人身上。
5
因為,隨從肉體的人體貼肉體的事;隨從聖靈的人體貼聖靈的事。
6
體貼肉體的,就是死;體貼聖靈的,乃是生命、平安。
7
原來體貼肉體的,就是與 神為仇;因為不服 神的律法,也是不能服,
9
如果 神的靈住在你們心裡,你們就不屬肉體,乃屬聖靈了。人若沒有基督的靈,就不是屬基督的。
10
基督若在你們心裡,身體就因罪而死,心靈卻因義而活。
11
然而,叫耶穌從死裡復活者的靈若住在你們心裡,那叫基督耶穌從死裡復活的,也必藉著住在你們心裡的聖靈,使你們必死的身體又活過來。
12
弟兄們,這樣看來,我們並不是欠肉體的債去順從肉體活著。
13
你們若順從肉體活著,必要死;若靠著聖靈治死身體的惡行,必要活著。
15
你們所受的,不是奴僕的心,仍舊害怕;所受的,乃是兒子的心,因此我們呼叫:「阿爸!父!」
17
既是兒女,便是後嗣,就是 神的後嗣,和基督同作後嗣。如果我們和他一同受苦,也必和他一同得榮耀。
18
<將來的榮耀>
我想,現在的苦楚若比起將來要顯於我們的榮耀就不足介意了。
20
因為受造之物服在虛空之下,不是自己願意,乃是因那叫他如此的。
21
但受造之物仍然指望脫離敗壞的轄制,得享{享:原文是入} 神兒女自由的榮耀。
22
我們知道,一切受造之物一同歎息,勞苦,直到如今。
23
不但如此,就是我們這有聖靈初結果子的,也是自己心裡歎息,等候得著兒子的名分,乃是我們的身體得贖。
24
我們得救是在乎盼望;只是所見的盼望不是盼望,誰還盼望他所見的呢{有古卷:人所看見的何必再盼望呢}?
26
況且,我們的軟弱有聖靈幫助;我們本不曉得當怎樣禱告,只是聖靈親自用說不出來的歎息替我們禱告。
27
鑒察人心的,曉得聖靈的意思,因為聖靈照著 神的旨意替聖徒祈求。
28
我們曉得萬事都互相效力,叫愛 神的人得益處,就是按他旨意被召的人。
29
因為他預先所知道的人,就預先定下效法他兒子的模樣,使他兒子在許多弟兄中作長子。
30
預先所定下的人又召他們來;所召來的人又稱他們為義;所稱為義的人又叫他們得榮耀。
31
< 神的愛>
既是這樣,還有什麼說的呢? 神若幫助我們,誰能敵擋我們呢?
32
神既不愛惜自己的兒子,為我們眾人捨了,豈不也把萬物和他一同白白地賜給我們嗎?
33
誰能控告 神所揀選的人呢?有 神稱他們為義了{或譯:是稱他們為義的 神嗎}。
34
誰能定他們的罪呢?有基督耶穌已經死了,而且從死裡復活,現今在 神的右邊,也替我們祈求{有基督……或譯:是已經死了,而且從死裡復活,現今在 神的右邊,也替我們祈求的基督耶穌嗎}。
35
誰能使我們與基督的愛隔絕呢?難道是患難嗎?是困苦嗎?是逼迫嗎?是飢餓嗎?是赤身露體嗎?是危險嗎?是刀劍嗎?
36
如經上所記:我們為你的緣故終日被殺;人看我們如將宰的羊。
37
然而,靠著愛我們的主,在這一切的事上已經得勝有餘了。
38
因為我深信無論是死,是生,是天使,是掌權的,是有能的,是現在的事,是將來的事,
39
是高處的,是低處的,是別的受造之物,都不能叫我們與 神的愛隔絕;這愛是在我們的主基督耶穌裡的。
1
< 神揀選以色列人>
我在基督裡說真話,並不謊言,有我良心被聖靈感動,給我作見證:
3
為我弟兄,我骨肉之親,就是自己被咒詛,與基督分離,我也願意。
4
他們是以色列人;那兒子的名分、榮耀、諸約、律法、禮儀、應許都是他們的。
5
列祖就是他們的祖宗;按肉體說,基督也是從他們出來的。他是在萬有之上,永遠可稱頌的 神。阿們!
6
這不是說 神的話落了空。因為從以色列生的不都是以色列人,
7
也不因為是亞伯拉罕的後裔就都作他的兒女;惟獨「從以撒生的才要稱為你的後裔。」
8
這就是說,肉身所生的兒女不是 神的兒女,惟獨那應許的兒女才算是後裔。
9
因為所應許的話是這樣說:「到明年這時候我要來,撒拉必生一個兒子。」
10
不但如此,還有利百加,既從一個人,就是從我們的祖宗以撒懷了孕,
11
(雙子還沒有生下來,善惡還沒有做出來,只因要顯明 神揀選人的旨意,不在乎人的行為,乃在乎召人的主。)
13
正如經上所記:雅各是我所愛的;以掃是我所惡的。
14
這樣,我們可說什麼呢?難道 神有什麼不公平嗎?斷乎沒有!
15
因他對摩西說:我要憐憫誰就憐憫誰,要恩待誰就恩待誰。
16
據此看來,這不在乎那定意的,也不在乎那奔跑的,只在乎發憐憫的 神。
17
因為經上有話向法老說:「我將你興起來,特要在你身上彰顯我的權能,並要使我的名傳遍天下。」
18
如此看來, 神要憐憫誰就憐憫誰,要叫誰剛硬就叫誰剛硬。
19
< 神的忿怒和憐憫>
這樣,你必對我說:「他為什麼還指責人呢?有誰抗拒他的旨意呢?」
20
你這個人哪,你是誰,竟敢向 神強嘴呢?受造之物豈能對造他的說:「你為什麼這樣造我呢?」
21
窯匠難道沒有權柄從一團泥裡拿一塊做成貴重的器皿,又拿一塊做成卑賤的器皿嗎?
22
倘若 神要顯明他的忿怒,彰顯他的權能,就多多忍耐寬容那可怒、預備遭毀滅的器皿,
23
又要將他豐盛的榮耀彰顯在那蒙憐憫、早預備得榮耀的器皿上。
24
這器皿就是我們被 神所召的,不但是從猶太人中,也是從外邦人中。這有什麼不可呢?
25
就像 神在何西阿書上說:那本來不是我子民的,我要稱為「我的子民」;本來不是蒙愛的,我要稱為「蒙愛的」。
26
從前在什麼地方對他們說:你們不是我的子民,將來就在那裡稱他們為「永生 神的兒子」。
27
以賽亞指著以色列人喊著說:「以色列人雖多如海沙,得救的不過是剩下的餘數;
28
因為主要在世上施行他的話,叫他的話都成全,速速地完結。」
29
又如以賽亞先前說過:若不是萬軍之主給我們存留餘種,我們早已像所多瑪、蛾摩拉的樣子了。
30
<以色列人和福音>
這樣,我們可說什麼呢?那本來不追求義的外邦人反得了義,就是因信而得的義。
32
這是什麼緣故呢?是因為他們不憑著信心求,只憑著行為求;他們正跌在那絆腳石上。
33
就如經上所記:我在錫安放一塊絆腳的石頭,跌人的磐石;信靠他的人必不至於羞愧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