圣经版本
书卷
章
| 1 |
<有關食物的條例(申 14:3-21)>
耶和華對摩西、亞倫說: |
| 2 |
「你們曉諭以色列人說,在地上一切走獸中可吃的乃是這些: |
| 3 |
凡蹄分兩瓣、倒嚼的走獸,你們都可以吃。 |
| 4 |
但那倒嚼或分蹄之中不可吃的乃是:駱駝──因為倒嚼不分蹄,就與你們不潔淨; |
| 5 |
沙番──因為倒嚼不分蹄,就與你們不潔淨; |
| 6 |
兔子──因為倒嚼不分蹄,就與你們不潔淨; |
| 7 |
豬──因為蹄分兩瓣,卻不倒嚼,就與你們不潔淨。 |
| 8 |
這些獸的肉,你們不可吃;死的,你們不可摸,都與你們不潔淨。 |
| 9 |
「水中可吃的乃是這些:凡在水裡、海裡、河裡、有翅有鱗的,都可以吃。 |
| 10 |
凡在海裡、河裡,並一切水裡游動的活物,無翅無鱗的,你們都當以為可憎。 |
| 11 |
這些無翅無鱗、以為可憎的,你們不可吃牠的肉;死的也當以為可憎。 |
| 12 |
凡水裡無翅無鱗的,你們都當以為可憎。 |
| 13 |
「雀鳥中你們當以為可憎、不可吃的乃是:鵰、狗頭鵰、紅頭鵰、 |
| 14 |
鷂鷹、小鷹與其類; |
| 15 |
烏鴉與其類; |
| 16 |
鴕鳥、夜鷹、魚鷹、鷹與其類; |
| 17 |
鴞鳥、鸕鶿、貓頭鷹、 |
| 18 |
角鴟、鵜鶘、禿鵰、 |
| 19 |
鸛、鷺鷥與其類;戴鵀與蝙蝠。 |
| 20 |
「凡有翅膀用四足爬行的物,你們都當以為可憎。 |
| 21 |
只是有翅膀用四足爬行的物中,有足有腿,在地上蹦跳的,你們還可以吃。 |
| 22 |
其中有蝗蟲、螞蚱、蟋蟀與其類;蚱蜢與其類;這些你們都可以吃。 |
| 23 |
但是有翅膀有四足的爬物,你們都當以為可憎。 |
| 24 |
「這些都能使你們不潔淨。凡摸了死的,必不潔淨到晚上。 |
| 25 |
凡拿了死的,必不潔淨到晚上,並要洗衣服。 |
| 26 |
凡走獸分蹄不成兩瓣、也不倒嚼的,是與你們不潔淨;凡摸了的就不潔淨。 |
| 27 |
凡四足的走獸,用掌行走的,是與你們不潔淨;摸其屍的,必不潔淨到晚上。 |
| 28 |
拿其屍的,必不潔淨到晚上,並要洗衣服。這些是與你們不潔淨的。 |
| 29 |
「地上爬物與你們不潔淨的乃是這些:鼬鼠、鼫鼠、蜥蜴與其類; |
| 30 |
壁虎、龍子、守宮、蛇醫、蝘蜓。 |
| 31 |
這些爬物都是與你們不潔淨的。在牠死了以後,凡摸了的,必不潔淨到晚上。 |
| 32 |
其中死了的,掉在什麼東西上,這東西就不潔淨,無論是木器、衣服、皮子、口袋,不拘是做什麼工用的器皿,須要放在水中,必不潔淨到晚上,到晚上才潔淨了。 |
| 33 |
若有死了掉在瓦器裡的,其中不拘有什麼,就不潔淨,你們要把這瓦器打破了。 |
| 34 |
其中一切可吃的食物,沾水的就不潔淨,並且那樣器皿中一切可喝的,也必不潔淨。 |
| 35 |
其中已死的,若有一點掉在什麼物件上,那物件就不潔淨,不拘是爐子,是鍋臺,就要打碎,都不潔淨,也必與你們不潔淨。 |
| 36 |
但是泉源或是聚水的池子仍是潔淨;惟挨了那死的,就不潔淨。 |
| 37 |
若是死的,有一點掉在要種的子粒上,子粒仍是潔淨; |
| 38 |
若水已經澆在子粒上,那死的有一點掉在上頭,這子粒就與你們不潔淨。 |
| 39 |
「你們可吃的走獸若是死了,有人摸牠,必不潔淨到晚上; |
| 40 |
有人吃那死了的走獸,必不潔淨到晚上,並要洗衣服;拿了死走獸的,必不潔淨到晚上,並要洗衣服。 |
| 41 |
「凡地上的爬物是可憎的,都不可吃。 |
| 42 |
凡用肚子行走的和用四足行走的,或是有許多足的,就是一切爬在地上的,你們都不可吃,因為是可憎的。 |
| 43 |
你們不可因什麼爬物使自己成為可憎的,也不可因這些使自己不潔淨,以致染了污穢。 |
| 44 |
我是耶和華──你們的 神;所以你們要成為聖潔,因為我是聖潔的。你們也不可在地上的爬物污穢自己。 |
| 45 |
我是把你們從埃及地領出來的耶和華,要作你們的 神;所以你們要聖潔,因為我是聖潔的。」 |
| 46 |
這是走獸、飛鳥,和水中游動的活物,並地上爬物的條例。 |
| 47 |
要把潔淨的和不潔淨的,可吃的與不可吃的活物,都分別出來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