读经计划
圣经版本
2
<耶和華愛以色列>
耶和華說:「我曾愛你們。」你們卻說:「你在何事上愛我們呢?」耶和華說:「以掃不是雅各的哥哥嗎?我卻愛雅各,
3
惡以掃,使他的山嶺荒涼,把他的地業交給曠野的野狗。」
4
以東人說:「我們現在雖被毀壞,卻要重建荒廢之處。」萬軍之耶和華如此說:「任他們建造,我必拆毀;人必稱他們的地為『罪惡之境』;稱他們的民為『耶和華永遠惱怒之民』。」
5
你們必親眼看見,也必說:「願耶和華在以色列境界之外被尊為大!」
6
<斥責祭司>
「藐視我名的祭司啊,萬軍之耶和華對你們說:兒子尊敬父親,僕人敬畏主人;我既為父親,尊敬我的在哪裡呢?我既為主人,敬畏我的在哪裡呢?你們卻說:『我們在何事上藐視你的名呢?』
7
你們將污穢的食物獻在我的壇上,且說:『我們在何事上污穢你呢?』因你們說,耶和華的桌子是可藐視的。
8
你們將瞎眼的獻為祭物,這不為惡嗎?將瘸腿的、有病的獻上,這不為惡嗎?你獻給你的省長,他豈喜悅你,豈能看你的情面嗎?這是萬軍之耶和華說的。
9
「現在我勸你們懇求神,他好施恩與我們。這妄獻的事,既由你們經手,他豈能看你們的情面嗎?這是萬軍之耶和華說的。
10
甚願你們中間有一人關上殿門,免得你們徒然在我壇上燒火。萬軍之耶和華說:我不喜悅你們,也不從你們手中收納供物。
11
萬軍之耶和華說:從日出之地到日落之處,我的名在外邦中必尊為大。在各處,人必奉我的名燒香,獻潔淨的供物,因為我的名在外邦中必尊為大。
12
你們卻褻瀆我的名,說:『耶和華的桌子是污穢的,其上的食物是可藐視的。』
13
你們又說:『這些事何等煩瑣!』並嗤之以鼻。這是萬軍之耶和華說的。你們把搶奪的、瘸腿的、有病的拿來獻上為祭。我豈能從你們手中收納呢?這是耶和華說的。
14
行詭詐的在群中有公羊,他許願卻用有殘疾的獻給主,這人是可咒詛的。因為我是大君王,我的名在外邦中是可畏的。這是萬軍之耶和華說的。
2
萬軍之耶和華說:你們若不聽從,也不放在心上,將榮耀歸與我的名,我就使咒詛臨到你們,使你們的福分變為咒詛;因你們不把誡命放在心上,我已經咒詛你們了。
3
我必斥責你們的種子,又把你們犧牲的糞抹你們的臉上;你們要與糞一同除掉。
4
你們就知道我傳這誡命給你們,使我與利未{或譯:利未人}所立的約可以常存。這是萬軍之耶和華說的。
5
我曾與他立生命和平安的約。我將這兩樣賜給他,使他存敬畏的心,他就敬畏我,懼怕我的名。
6
真實的律法在他口中,他嘴裡沒有不義的話。他以平安和正直與我同行,使多人回頭離開罪孽。
7
祭司的嘴裡當存知識,人也當由他口中尋求律法,因為他是萬軍之耶和華的使者。
8
你們卻偏離正道,使許多人在律法上跌倒。你們廢棄我與利未所立的約。這是萬軍之耶和華說的。
9
所以我使你們被眾人藐視,看為下賤;因你們不守我的道,竟在律法上瞻徇情面。」
10
<人民對 神不忠>
我們豈不都是一位父嗎?豈不是一位 神所造的嗎?我們各人怎麼以詭詐待弟兄,背棄了神與我們列祖所立的約呢?
11
猶大人行事詭詐,並且在以色列和耶路撒冷中行一件可憎的事;因為猶大人褻瀆耶和華所喜愛的聖潔{或譯:聖地},娶事奉外邦神的女子為妻。
12
凡行這事的,無論何人{何人:原文是叫醒的,答應的},就是獻供物給萬軍之耶和華,耶和華也必從雅各的帳棚中剪除他。
13
你們又行了一件這樣的事,使前妻歎息哭泣的眼淚遮蓋耶和華的壇,以致耶和華不再看顧那供物,也不樂意從你們手中收納。
14
你們還說:「這是為什麼呢?」因耶和華在你和你幼年所娶的妻中間作見證。她雖是你的配偶,又是你盟約的妻,你卻以詭詐待她。
15
雖然 神有靈的餘力能造多人,他不是單造一人嗎?為何只造一人呢?乃是他願人得虔誠的後裔。所以當謹守你們的心,誰也不可以詭詐待幼年所娶的妻。
16
耶和華──以色列的神說:「休妻的事和以強暴待妻的人都是我所恨惡的!所以當謹守你們的心,不可行詭詐。」這是萬軍之耶和華說的。
17
<審判之日已近>
你們用言語煩瑣耶和華,你們還說:「我們在何事上煩瑣他呢?」因為你們說:「凡行惡的,耶和華眼看為善,並且他喜悅他們」;或說:「公義的 神在哪裡呢?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