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	<title>繁體和合本 (1919)</title>
  <subtitle>民数记 章 35</subtitle>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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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＜分給利未人的城邑＞
耶和華在摩押平原──約旦河邊、耶利哥對面曉諭摩西說： 
				
 「你吩咐以色列人，要從所得為業的地中把些城給利未人居住，也要把這城四圍的郊野給利未人。 
				
 這城邑要歸他們居住，城邑的郊野可以牧養他們的牛羊和各樣的牲畜，又可以安置他們的財物。 
				
 你們給利未人的郊野，要從城根起，四圍往外量一千肘。 
				
 另外東量二千肘，南量二千肘，西量二千肘，北量二千肘，為邊界，城在當中；這要歸他們作城邑的郊野。 
				
 你們給利未人的城邑，其中當有六座逃城，使誤殺人的可以逃到那裡。此外還要給他們四十二座城。 
				
 你們要給利未人的城，共有四十八座，連城帶郊野都要給他們。 
				
 以色列人所得的地業從中要把些城邑給利未人；人多的就多給，人少的就少給；各支派要按所承受為業之地把城邑給利未人。」 
				
 ＜庇護城（申 19:1-13；書 20:1-9）＞
耶和華曉諭摩西說： 
				
 「你吩咐以色列人說：你們過約旦河，進了迦南地， 
				
 就要分出幾座城，為你們作逃城，使誤殺人的可以逃到那裡。 
				
 這些城可以作逃避報仇人的城，使誤殺人的不至於死，等他站在會眾面前聽審判。 
				
 你們所分出來的城，要作六座逃城。 
				
 在約旦河東要分出三座城，在迦南地也要分出三座城，都作逃城。 
				
 這六座城要給以色列人和他們中間的外人，並寄居的，作為逃城，使誤殺人的都可以逃到那裡。 
				
 「倘若人用鐵器打人，以致打死，他就是故殺人的；故殺人的必被治死。 
				
 若用可以打死人的石頭打死了人，他就是故殺人的；故殺人的必被治死。 
				
 若用可以打死人的木器打死了人，他就是故殺人的；故殺人的必被治死。 
				
 報血仇的必親自殺那故殺人的，一遇見就殺他。 
				
 人若因怨恨把人推倒，或是埋伏往人身上扔物，以致於死， 
				
 或是因仇恨用手打人，以致於死，那打人的必被治死。他是故殺人的；報血仇的一遇見就殺他。 
				
 「倘若人沒有仇恨，忽然將人推倒，或是沒有埋伏把物扔在人身上， 
				
 或是沒有看見的時候用可以打死人的石頭扔在人身上，以致於死，本來與他無仇，也無意害他。 
				
 會眾就要照典章，在打死人的和報血仇的中間審判。 
				
 會眾要救這誤殺人的脫離報血仇人的手，也要使他歸入逃城。他要住在其中，直等到受聖膏的大祭司死了。 
				
 但誤殺人的，無論什麼時候，若出了逃城的境外， 
				
 報血仇的在逃城境外遇見他，將他殺了，報血仇的就沒有流血之罪。 
				
 因為誤殺人的該住在逃城裡，等到大祭司死了。大祭司死了以後，誤殺人的才可以回到他所得為業之地。 
				
 這在你們一切的住處，要作你們世世代代的律例典章。 
				
 「無論誰故殺人，要憑幾個見證人的口把那故殺人的殺了，只是不可憑一個見證的口叫人死。 
				
 故殺人、犯死罪的，你們不可收贖價代替他的命；他必被治死。 
				
 那逃到逃城的人，你們不可為他收贖價，使他在大祭司未死以先再來住在本地。 
				
 這樣，你們就不污穢所住之地，因為血是污穢地的；若有在地上流人血的，非流那殺人者的血，那地就不得潔淨｛原文是贖｝。 
				
 你們不可玷污所住之地，就是我住在其中之地，因為我──耶和華住在以色列人中間。」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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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     <author>
          	<name>聖地雅歌華美基督教會</name>
              <email>admin@/gccsd.org</email>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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